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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平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1-03-04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五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县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全县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1号)、《石嘴山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石党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聚力“一带二区”建设,推进“四大改革”,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五大工程”,强化“六项机制”,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平罗贡献。

  2.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绿色产业实现提质增效,农业增加值增长4.5%,农民收入增长8.5%以上,继续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基本构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化布局明显优化,宁夏北部绿色发展区取得明显进展,河东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成功创建,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比重持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农村改革集成创新,乡村治理示范县成功创建,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落实脱贫攻坚衔接过渡期政策。按照设立脱贫攻坚5年衔接过渡期政策要求,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继续执行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政策,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出台完善优化县级过渡期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教育、健康、金融等政策,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产业、就业、社会融入3件大事,加快高庄乡新村肉牛养殖、庙庙湖设施温棚等产业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已建成扶贫产业基地、扶贫车间等运营管理,确保移民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属性摸清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提高使用效益。

  5.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抓好“帮扶解困”工作,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帮扶。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完善低保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逐步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坚持开发式帮扶,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6.实施粮食供给安全保障工程。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面积稳定在82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38万吨以上。提升优质水稻生产能力,以通伏乡为核心区,姚伏镇、渠口乡、崇岗镇为辐射区,稳定发展优质水稻种植基地20万亩,建设富硒稻米生产基地10万亩,加快通伏乡优质稻米加工产业园建设,推动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发展。巩固提升粮食储备和应急能力,实施粮食烘干仓储物流、成品粮油应急低温储备库等项目,规范建设302省道绿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促进“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确保粮油等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安全。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7.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到2025年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之上。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中低产田治理,2021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6万亩,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提升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建成宁夏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实施现代化生态灌区、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等重大项目,到2025年高效节水灌溉达到2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实施以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为重点的培肥地力工程,到2025年耕地质量大幅提升。

  8.实施绿色产业培育工程。出台绿色产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建标准、优品类、提品质、打品牌,做大做优做精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三大主导产业,推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现代畜牧实施奶业扩张行动,以红崖子乡、高仁乡为核心区,宝丰、头闸、渠口等乡镇为提升区,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2021年续建新建10个现代化牧场,引进乳制品加工企业1家,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1个,设立河东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中心和奶业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建成现代化牧场22个,河东15万头优质奶源基地全面建成,打造成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端奶之乡”;实施肉牛肉羊产业富民行动,以宝丰羊产业小镇和黄渠桥羊羔肉特色美食小镇为核心区,高庄、灵沙、头闸、崇岗等乡镇为辐射区,坚持小群多户、专业大户与规模养殖共同发展,2021年新建标准化肉牛肉羊养殖场20个,逐步完善屠宰加工、分割包装、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推动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发展,打造高端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实施优质牧草保障行动,以红崖子乡、高仁乡、陶乐镇为核心区,宝丰、灵沙、头闸、渠口、高庄等乡镇为辐射区,配套建设优质牧草基地,保障奶牛、肉牛、肉羊产业可持续发展。优质瓜菜突出绿色有机、外销增收,以陶乐镇、城关镇、姚伏镇为核心区,高仁、红崖子等乡镇为辐射区,发展沙漠瓜菜、优质番茄、高端蔬菜等生产基地18万亩,打造“番茄之乡”“沙漠瓜菜之乡”。特色制种围绕育繁推全产业链发展,以种子小镇为核心区,头闸、黄渠桥等乡镇为提升区,做精做优蔬菜制种基地8万亩以上,设立种子繁育工作站,加快现代化育苗工厂、标准化制种基地、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把种子小镇建设成集研发、示范、推广、展示、加工、交易于一体的种业产业示范园,办好第八届宁夏种业博览会,打响国家区域性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品牌。2021年完成枸杞栽植5500亩,到2025年达到2.2万亩。葡萄酒产业以崇岗镇为核心区,2021年完成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土地平整等工作,加大招商力度,建设种植基地400亩,到2025年达到4000亩,新建葡萄酒庄1个。

  9.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工程。开展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保护利用。实施农业育种专项,依托宁夏种业研究院和分子育种实验室等平台,加快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良种覆盖率总体达到95%以上。依托奶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奶牛智慧化高效养殖、功能乳制品等技术研发。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到2025年精准栽培、绿色植保、高效饲养、疫病防控等技术推广应用实现重大突破。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接自治区“三百三千”科技服务行动,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到2025年培育2-3家研发投入大、综合效益好的农业科技型企业。

  10.实施绿色品牌引领工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严格落实土肥水药前置管控,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生产全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到2025年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产品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坚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依托“珍硒石嘴山”区域公用品牌,强化“两品一标”认证,巩固提升“黄渠桥羊羔肉”“平罗沙漠西瓜”等地理标志品牌,打响“平罗富硒大米”“平罗番茄”“平罗种子”“庙庙湖沙漠瓜菜”“沙湖辣酱”等品牌,提升品牌溢价效应。2021年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5个,到2025年培育认证各类绿色食品42个,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品牌5个,绿色食品名特优新产品品牌7个。

  11.完善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60%。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补齐设施设备、技术服务、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产品销售等产业链短板,拓展服务领域,每个乡镇培育提升星级经营主体2个以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立供销集团,推进现代、开放、市场、数字、活力“五个供销”建设。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2021年培育生产托管合作社20家,托管面积4万亩以上。提高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服务水平,将服务领域拓展到环境整治、防灾减灾、金融保险等方面,建设一批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农业产业服务与农村事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

  12.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推进国家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平台建设,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建立以农业农村为基础的资源数据库。以绿色农业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推动产业数据、农村集体经济、农业种质资源、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农产品价格等数据库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广集农业遥感、精准控制、远程诊断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精准农业生产系统,建设农业物联网、农业监测预警云平台,实现生产全过程可监可控。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农业示范点。

  13.推动现代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打造集研发、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让农民参与产业链、分享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引进培育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现代技术装备水平,2021年力争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到2025年力争达到2家,绿色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实施河东农沙旅产业融合示范区等项目,推进庙庙湖、拉巴湖A级景区创建提升,做优黄渠桥红色文化、常青村红树莓等乡村旅游景点,引进企业开发农家客栈、乡村民宿,逐步打造河东沙漠绿洲、河西万亩稻渔稻艺等农业主题公园。到2025年,创建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2个,培育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20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4.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加快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的框架下,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优化功能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优化重点镇功能布局,修编完善姚伏、黄渠桥、陶乐、崇岗等重点镇规划,高标准打造红崖子乡全国农业产业强镇、陶乐镇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镇、黄渠桥羊羔肉特色美食小镇、宝丰羊产业小镇等特色小城镇,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完成14个村庄规划编制。完善农房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15.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水、电、路、气、房、通讯、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功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路长制,2021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公里,到2025年新建改造338公里。配合实施好国道109线黄渠桥至惠农段改扩建等工程,积极推进省道302线蒙宁省界至陶乐段公路、国道109线姚伏至黄渠桥段改扩建等工程。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加快“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与县城同步规划建设。建立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年内完成抗震宜居农房改造321户。持续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问题,2021年完成事项140件。

  1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和美丽庭院。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改厕1050户,对已建成农村卫生厕所运维使用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垃圾革命”,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建立积分奖励制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持续推进农村“污水革命”,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和运行管理,抓好宝丰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运营机制。

  17.全面促进乡村消费。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建设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8个乡镇综合物流服务站、50个快递物流末端服务站点,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大力发展线上营销、直播带货等现代营销模式,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加强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农产品线上交易额增长10%以上。扩大乡村消费,鼓励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节日促销”等活动,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落实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鼓励开展美食节、休闲采摘等特色活动,释放消费潜能。

  五、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18.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推行领导干部“四个走遍”包抓机制。提高乡镇应急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抓好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落实乡村干部“三优”政策,提高乡村干部工资报酬,保障乡村治理经费。探索乡村治理与法院联动机制,构建“人民调解+信访+仲裁+公安+司法+审判+检察”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推进乡村“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推行“一网通办”,实现“全科窗口”受理,确保48项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结。加大电信“村村享”平台应用,2021年新建“村村享”平台30家以上,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19.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村委会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规范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机制,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落实村级重大公共事务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建立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线上线下即时公开、全程公开。发挥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性组织作用。

  20.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律进农村”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年内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创建一批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落实“一村一辅警”制度,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设平安乡村。依法推进乡村宗教治理,确保宗教工作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示范乡村创建,年内力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

  21.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新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6个、实践站31个。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农村数字广播体系,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升级,提升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开展“三下乡”活动。实施文化产业“六个一”工程。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好邻居、好婆媳、好公婆等评选,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奖惩机制。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推行积分制,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促进乡村全面绿色转型

  22.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建设黄河生态经济带和宁夏北部绿色发展区,实施黄河右岸头道墩至都思兔河平罗段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都思兔河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黄河平罗段四排口河道治理等项目建设,争取实施黄河平罗段综合治理工程,保障黄河长久安澜。实施黄河滩区治理工程,推进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有序推动黄河滩区调整种植结构,禁止种高杆作物和栽植苗木,实现退耕还草还湿,打造河道水生态带、滩涂湿地生态带。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推进“五水”共治,确保黄河平罗段水质稳定Ⅱ类进Ⅱ类出,入黄排水沟水质持续稳定在Ⅳ类以上。强化河湖长制,实现“四乱”问题存量清零。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2021年完成营造林面积3.5万亩,到2025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1.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0.6%以上。实施黄河东岸防风固沙林、河东毛乌素沙漠防沙治沙等工程,2021年完成草原修复、荒漠化治理4.2万亩,到2025年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5万亩、沙漠治理5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41.8%。

  2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科学精准实施节水控水行动,坚持“四定”原则,编制实施《平罗县水资源管控方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适水种植、量水生产,积极推广农业成套综合节水技术,抓好黄河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田间工程、姚伏现代化生态灌区等项目,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内用水总量控制在7.12亿立方。

  24.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每年推广应用有机肥38万亩、测土配方施肥95万亩,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到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推进项目,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七、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25.集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好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试点,2021年完成7个村延包试点,2022年完成30%的村延包试点工作。抓好全国集成农村改革试点,加快探索“一户一田”“一村一庄”“一家一证”“一社一型”发展模式,再创“平罗经验”。拓展“一块田”改革范围,到2025年力争30%以上农民承包地实现“一户一田”。抓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空心村”整治利用长效机制,每个乡镇每年退出1个规划不保留闲置村庄点,力争5年内完成空置率在60%以上的规划不保留村庄和基本农田中间零星房地整治。探索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一村一庄”建设,每个乡镇每年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美丽宜居村庄。探索农村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抓好“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年内完成玉米期货交易2万吨以上。

  2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逐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效发挥村党组织的发展引领作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探索银行抵押的不良农村产权收购处置机制。

  27.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每年谋划实施一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021年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8个,全县60%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开展已实施的88个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评估工作,确保资金和资产不流失。采取外出学习培训、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轮训村“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发展能力。

  28.规范农村土地使用管理。落实《二轮承包地以外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抓好已发包、租赁的国有农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农业设施用地、农户流转土地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逾期处置机制。成立农业投资开发公司,整合利用国有农业资源,推动国有农业资源健康良性发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探索不同性质土地用途转换路径,提高土地供给效益。

  29.推进用水权山林权排污权交易改革。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用水权收储、抵押、转换机制,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对贺兰山等自然保护区外围山林地,按照国有和集体所有权属进行勘界,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保护好林木资源的前提下,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探索可抵押和合作经营条件,鼓励转让、出租、转包等,支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建立反映环境损害成本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和有偿转让机制。

  八、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30.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支持移民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入园等方式,发展奶牛、肉牛、肉羊、沙漠瓜菜等家庭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在移民村建设产业基地、加工车间、帮扶车间等,推动移民与经营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通过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移民群众选单、政府买单方式,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到2025年实现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移民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加强3个生态移民村建设,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建成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村,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

  31.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多渠道增加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利益共同体,让农民从现代农业产业链增值中分享更多收益。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根据实际给予贴息贷款、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行以工代赈,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建或村民自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年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以上。

  32.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高庄中心幼儿园。推动职教中心升格并逐步办成高职专科学校。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学校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教研交流活动。实施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普惠行动和教育“三名”工程,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促进城乡优秀校长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乡村学校实施课后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办“四点半课堂”。精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实现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实施全民健身运动,鼓励乡村开展体育赛事活动。

  33.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姚伏、黄渠桥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高标准打造陶乐、黄渠桥、姚伏3个区域基层医疗服务中心,提高乡村重点疾病救治服务能力。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拓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共认”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县建设,推动城乡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推行卫生专业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加强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传染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室)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处置能力培训,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加快卫生健康服务模式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

  3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医保、低保、专项救助标准,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促进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加强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强化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办好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多元化托养托育服务,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5.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组织领导机制。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县乡村三级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设立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挂帅的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坚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落实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县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每人确定1个联系点。每年对乡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乡村振兴轮训。

  36.强化县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督导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须经领导小组审议并备案。加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配备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力量,全面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

  37.强化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动力机制。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党建“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六项行动”,巩固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2021年75%的村党组织创建为党建工作示范村,到2022年80%以上的村党组织创建为示范村,75%以上的乡镇党委创建为示范乡镇,成功创建党建工作示范县。结合乡村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每个村至少储备2-3名后备力量。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乡镇纪委和派驻监察办公室要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做好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3年内实现第一书记全覆盖。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优先重用表现突出、实绩突出的干部。

  38.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素保障机制。抓好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工程。县财政每年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000万元,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示范村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整合现有农业产业、扶贫产业、风险担保等基金,建立绿色农业发展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县委人才工作一体规划,加强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动员企业自愿参与“百企联百村”活动,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39.强化乡村振兴示范带动引领机制。结合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每个乡镇每年选择1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乡村主体的工作机制,集中打造一批示范村。各乡镇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示范村制定年度建设方案和重点项目清单,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牵头,统筹整合抗震宜居农房、美丽小城镇、美丽宜居村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改厕、污水处理、乡村道路、“一事一议”、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和资金,集中打捆支持示范村建设。

  40.强化乡村振兴督查考核落实机制。完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涉农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成效突出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优先安排职务职级晋升;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健全乡村减负常态化机制,驰而不息纠治困扰乡村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行乡村振兴激励机制,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集体奖,一等奖1个奖励100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80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附件1.《实施意见》相关名词解释.docx

附件2.《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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