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从源头把关、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评价考核方面入手,全力抓好和改进机构改革后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招考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及时对全县行政空缺岗位进行调查摸底,科学编制公务员、选调生招录计划,严格执行录用考察程序,深入被考察人所在单位、学校或居住地全面开展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工作生活情况,核实报考资格,严把公务员队伍“进口”关。在2019年录用选调生考察中,对1名在校期间存在违纪问题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严格落实培训任务。将公务员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融入《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内容,分期分批举办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等11场次。强化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坚持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补钙工程”培训班,使其尽快转换角色。充分运用干部网络教育培训资源,参学率达到100%。
严格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规定,考核合格后及时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登记;对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的人员,严格按照调任程序做好审批和登记。认真执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及退休等制度,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确保退出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公务员日常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对于变更信息要做到及时报备,以确保人员进出有序,管理规范。
严格标准考核评价。认真贯彻《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明确考核对象和依据,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联系,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公务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并将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作为公务员提拔任用、交流调整、职位晋升和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先后提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29名。(平罗县委组织部 冯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