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罗县建立集体收益与村干部待遇挂钩机制,激励村级党组织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带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服务能力,助推“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落地见效。
把村集体收益与村干部任职补贴挂钩。将村集体经济收益作为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评价指标,其中一星级村党组织集体经济收入须达到5万元以上,五星级村党组织集体经济收入须达到35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实行“星级补贴”,把村干部任职补贴与村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挂钩,以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零星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执行2.2倍标准、五星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执行3.5倍标准,拉开档次,最高星级与最低星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职补贴每月相差1570元。
把村集体收益与村干部外出培训挂钩。在外出示范培训、观摩交流等工作中,对村级产业突出、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村,优先安排村干部外出培训,让那些有想法、能干事的村党组织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开拓视野,以观念升级带动服务能力升级。截止目前,共举办山东省潍坊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培训班、江苏省苏州市产业发展示范培训班和浙江省绍兴市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5期,培训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干部95人次。
把村集体收益与村干部奖励补助挂钩。出台激励政策,对通过盘活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且年经营性净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提取净收益的8%给享受任职补贴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补助,提取最高额度为20万元。目前,按照各村年经营性净收益情况,连续两年对33个村集体经营性净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按照村级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和提取比例,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兑现补助70.06万元,最高补助达7.1万元。通过正向激励,进一步激发全县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发展、干事创业热情。
(平罗县委组织部 苏益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