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新要求,规范借调干部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从严追究违规借调干部责任。
严把审批关口。因干部培养锻炼和专项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干部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借用(抽调)参与专项重点工作的,由牵头责任单位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委主要领导同意,由组织人事部门下文统一安排,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中心、重点工作抽调干部学习锻炼时间不得超过1年。
严格日常监管。明确抽借调人员管理责任,被抽借调人员工资关系保留原单位,职级待遇不变,工作与原单位完全脱钩,由用人单位负责被抽调人员日常学习、出勤、考评等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每季度干部“干事档案”考评和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评定,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向原单位及时反馈。
严肃追责问责。
扎实开展干部在编不在岗自查自纠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借调各类人员进行清理清退。严禁任何单位擅自违规借出或借用(抽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决杜绝随意、长期从基层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对有违规借调干部行为的,严肃追究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同时追究借调入单位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