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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平罗县委员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实施方案》...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2-05-26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

  现将《中共平罗县委员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0〕7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立校之魂,以《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立校之规,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上来,不断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课地位、凸显智库作用、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从严做实学风教风校风,努力建设全区“一流党校”,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发挥党校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校姓党,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全面提升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奋力担当先行区建设排头兵,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各乡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校姓党作为立校之本,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教育引导教师、学员对党绝对忠诚,把牢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提高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各乡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3.强化主业主课地位。围绕“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教学布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培训课程、分类培训、分级负责、培训保障、培训制度五大体系,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培训计划、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开设体现平罗特色的教学课程。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课地位,主体班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在1个月以上的班次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理论研究宣传。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研究宣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宣传文章。加大与党报党刊的合作力度,运用和发挥好新媒体优势,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行政学校)、县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提升科研工作水平。建立完善有利于出成果的科研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在积极申报自治区、市级课题的基础上,每年设立一批校级课题开展理论攻关,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提升课题研究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加强决策咨询工作。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治区、市委、县委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应用性、前瞻性研究,主动建言献策。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研究报告不少于2篇,争取用五年时间,形成一批过硬的决策咨询成果被县委、县政府认可或作为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提升学科整体实力。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党性教育两个重点学科,加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等基础学科,逐步形成能够满足干部培训需要、具有平罗特色的党校学科品牌。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8.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党校教研人员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强化精品课培育,每年积极参加全市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教学比赛,积极参加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大赛和好课程评选,每年打造精品课、优质课不少于1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力争主体班次互动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30%。探索运用“团队学习法”,提升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挖掘和用好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提升现有现场教学基地和教学案例质量。推行“课堂讲授+基地观摩”教学方法,重点打造党性教育、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民族团结等现场教学课程。建立“网络+课堂”“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丰富课程体系内容,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创新教学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班次学制设置,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每年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不少于一期,学制不少于1个月;每年举办进修班(培训班)不少于一期,学制不少于1个月;举办专题研讨班每期不少于5天。健全完善教学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教学专题准入、讲稿审核、集体备课、课前试讲等机制,提高课程开发质量。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强化教学督导,促进教研人员教学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发展。以教学需求为导向,以教研咨一体化项目为纽带,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协同发展。建立健全教研咨一体化项目引导机制、信息沟通机制、评价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努力实现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水平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12.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骨干教师提升工程”“青年教师攀登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学科急需紧缺人才。将党校教师纳入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计划,有计划地安排行政、教研人员到党政机关和基层一线蹲点调研、挂职锻炼。建立健全兼职教师师资库,做好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校)、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党校干部的交流纳入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坚持人岗相宜和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大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任职交流力度,积极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党校(行政学校)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党校(行政学校)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岗位聘用办法,有序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与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目标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将党校(行政学校)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待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校)、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坚持从严治校,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    

  15.坚持从严治教。坚持教育者首先受教育原则,着力夯实党校(行政学校)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课堂授课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坚持用制度管校、管人、管事,对师德师风不良或者不适宜从事党校工作的,调离工作岗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坚持从严治学。严格学员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严格执行学员调训、学籍管理、考勤考核等规定。健全完善学员培训考核机制,及时反馈考核情况。根据党校(行政学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班主任(组织员),落实学员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提高办学保障能力。深化行政和后勤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提升改造培训教育管理智能化设施,建设“智慧校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干部培训情况,为科学调训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校),各乡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党校建设    

  18.推进党校(行政学校)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按照“有校舍、有班子、有队伍”的要求,推动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计划。全面完成平罗党校(行政学校)新校区建设,挂牌成立1个乡镇党校,着力解决“有没有、好不好、缺不缺”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县住建局、财政局、黄渠桥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    

  19.加大对县党校(行政学校)政策支持。依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优化党校(行政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提高县党校(行政学校)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鼓励教师到基层授课、调研、集体备课等,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党校开展的基层党校(行政学校)师资培训和跟班学习,提升教研人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党校(行政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20.加强对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的领导。把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专题研究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研究解决党校(行政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党校(行政学校)工作汇报,部署工作。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不少于一次,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到党校讲课总课时占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将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党校(行政学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或者组织部部长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按照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县委委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一般从教学科研队伍中选拔产生。注重优化党校(行政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加大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党校(行政学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列入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在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办党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抓紧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要适时对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县委组织部、党校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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