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党建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党务公开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2-04-29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1〕95号)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深化残联群团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两大重点,健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奋力担当先行区建设排头兵,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品质明显改善,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助残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有效保障,无障碍环境全面优化,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残疾人事业更加均衡;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普遍实现,成为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的参与者、实践者、贡献者和共享者。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三)突出政治引领。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各级残联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始终不渝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宣传部)

  (四)强化组织引领。残联系统要加强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构建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民生中心统筹协调、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专职服务的工作格局。县残联要加强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建设,协会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任免,充分发挥协会为残疾人服务的主体作用,开展丰富多彩、适宜残疾人的活动,不断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挖掘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感染带动更多残疾人在逆境中奋起、在奋斗中成长,以不屈的意志演绎生命的真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助残爱心人士、助残志愿者等参与村(社区)残协工作,充实残协组织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社区)残协组织的领导,增强残协组织的政治性和群众性。(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五)注重思想引领。持续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采取残疾人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引导残疾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决抵制打着扶贫助残幌子在残疾人群体中进行各种形式的非法渗透活动。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民主法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残疾人。深入宣传宣讲自强模范和先进典型事迹,鼓励残疾人争当自强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奋斗者等,充分激发残疾人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内生动力,凝聚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的思想共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残联;配合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乡镇)

  (六)加强行动引领。在落实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制定特惠政策,给予特别关爱。各级残联组织要扎实履行好“代表、管理、服务”职能,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三包三联三清三实”长效机制,提升“走转改”等专项活动成效。(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加强残疾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七)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执行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全面做实基层残疾人组织,把基层残疾人组织纳入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村(社区)妇联主席或“两委”工作人员为残协专职委员,保障落实相应岗位补贴,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对岗位补贴进行相应提升。将残疾人工作纳入乡镇、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残疾人事业与乡村各项事业融合发展;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基层残联组织的基本运转。县残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健全完善残疾人基本需求调查等制度,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

  (八)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残疾人专门协会依法成立登记工作,到2022年底实现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全覆盖。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爱心人士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解决好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和办公设备,满足服务残疾人工作需要。强化协会的运行保障,确保每个协会年均活动经费保障不低于3万元,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健全各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制度,推动并指导协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各专门协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建立将残疾人相关服务项目或专项工作委托协会办理的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残联)

  (九)加强基层服务组织建设。突出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精神文化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依托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阵地,构建政策衔接、资源共享、人才互动、服务贴心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依托民政服务阵地、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康复站等服务机构,构建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便民化服务组织。依托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APP,打造“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推行残疾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高效便捷、功能齐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化服务网络。依托人社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岗位安置、就业援助等政策服务,构建覆盖城乡、服务规范、方便可及的精准化就业服务网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互动、多元互补的社会化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审批服务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十)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扎实推动《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适时开展残疾人事业县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视察活动。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残疾人工作者中“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残疾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强化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发挥好“12385”残疾人维权热线作用,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以残疾人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残联,各乡镇)

  (十一)强化残疾人民生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脱贫过渡期相关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启动实施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行动计划。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探索完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等扩面政策。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政策和补贴办法,为符合托养条件的,有需求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等家庭的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提供相应的托养服务,实现应托尽托,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金补贴办法》,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0元(自治区级每人每年承担不低于8000元,县级每人每年承担不低于8000元)。落实民办机构托养补贴政策,建立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包”、“联”和定期访视慰问、上门代办服务等制度,推动出台信息消费、交通出行等新的优惠优待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助残举措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交通局、电信公司,各乡镇)

  (十二)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在残疾人居家托养、意外伤害保险、辅具适配、重大活动、家庭无障碍改造、基本调查康复等领域全面开展购买服务。坚持残疾人社会服务产业化发展,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社会供给,构建城乡一体、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发挥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主阵地作用,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推进医疗、康复融合发展,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室)。(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审批服务局、住建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各乡镇)

  (十三)提升残疾人教育就业质量。教育部门要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困难残疾人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九年免费教育。依托县职业教育学院、县特殊教育学校等资源,加大残疾人教育培训力度。税务部门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定期组织对保障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建立保障金征收年度报告等制度。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实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其至少掌握1门技能或技术。县残联要扎实推动盲人按摩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创建“托养+辅助性就业”平罗模式。(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税务局,各乡镇)

  (十四)提升无障碍物质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常态化开展城市社区无障碍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重点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公共建筑、服务设施全部按无障碍设施工程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将信息无障碍建设纳入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无障碍环境等城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的无障碍信息服务能力,实现重点民生部门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审批服务局、残联,各乡镇)

  (十五)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乡镇创建活动之中。普及易于残疾人掌握和推广的文化体育活动及项目,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参与率。加大对残疾人文化产品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举办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艺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残疾人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精神,带动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不断扩大残疾人文化服务覆盖面。充分利用残疾人的各类节日,广泛组织开展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残疾人与区市县文化体育团体的交流,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特奥会、全运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文广局、教体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

  五、大力展示残疾人精神风貌

  (十六)加强残疾人模范带动。充分挖掘残疾人潜能,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激励残疾人在担当先行区建设排头兵、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开展残疾人创新创优活动,大力实施残疾人科普计划、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举办残疾人岗位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选树一批行业模范典型,不断激发残疾人创新智慧、创优动力。开展残疾人产业助梦活动,抢抓重点产业发展机遇,引导残疾群众积极融入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对从事特色产业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重点扶持,培养一批有知识、懂技能、会经营管理的残疾人创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引领更多残疾人通过产业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残联;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各乡镇)

  (十七)搭建残疾人才艺展示平台。以残疾人的才艺展演、成果展览、作品展销为重点,全面展示残疾人精湛技艺与创新潜能,使他们的作品变商品、商品有市场、才艺有收益。围绕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微商销售、网络就业等新业态,研究制定从政策、培训、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帮扶支持的新举措,打造适合残疾人就业特点的居家经济新模式。实施残疾人手工艺作品进景区、进商场、进摊点“三进”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增加残疾人劳动收益。(责任单位:县残联、文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六、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十八)加强残联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优化残联班子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好干部标准,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在残疾人中威信高的干部调整充实到县残联领导班子中。加强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并把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作为残联班子结构性要求。(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残联)

  (十九)提高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素质。高度重视残联系统干部培养,按照结构优化、选优配强、专职专干的原则,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选配道德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残疾人工作岗位。推进残联干部与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干部双向交流。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与选用。残工委成员单位积极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残联实践锻炼。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全员培训,教育引导残联系统干部始终恪守把爱心作为职业的灵魂、把为残疾人服务作为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奉献作为职业的最高境界、把实干作为职业的标准。(责任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十)强化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按照地域面积、残疾人数量、人员结构等因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对新增加的社区配齐兼职残疾人联络员。加大乡村残联专职委员、专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残联专职委员参加成人教育、进修培训等,提升残疾人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各乡镇)

  七、全面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把残疾人重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需求给予特惠政策帮扶。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残联主席团工作汇报,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政府残工委工作汇报。每5年召开1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联系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制度,带头广交深交残疾人朋友。(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发改局、人社局、残联,各乡镇)

  (二十二)提升主席团和政府残工委履职能力。残联主席团和政府残工委是党委和政府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残联主席团议事决策机制,残联主席团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建立主席团委员、理事会理事履职工作规则。积极发挥各残工委职能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协调推进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完善工作报告、年度述职、为残疾人办实事等制度,健全残疾人工作考核评价、定期检查、专项通报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

  (二十三)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产业扶持等项目,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谋划和实施一批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社会慈善组织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残联)

  (二十四)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县残联要发挥自身优势,联合各类社会组织、志愿团体,吸引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共同为残疾人谋福祉、解难题,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平罗党建网

主办: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网站地图
备案号: 宁ICP备19000062号-1      宁公网安备 64022102000044号
地址:宁夏平罗县西区行政大楼     电话:0952-6095067     邮编:753400

back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