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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1-08-12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平罗县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1号)精神,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庭院美、村庄美、田园美、环境美、乡风美“五美乡村”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3年时间将我县建设成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平罗县辖7镇6乡144个行政村,1078个自然村。县域面积2060.84平方公里,全县人口31.6万人。县域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规模都比较小,现有村庄主要沿国省干线和乡村道路线性发展,居民点总体上表现为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大部分村庄建设规划滞后,许多民房建设随意性大,布局不规范,个体上表现为占地规模大且布局混乱,造成乡村基础设施难以配套完善,环境卫生改善难度大,农民生活条件较差。全县农村空心化率平均达38.6%,其中空心化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达80个,空心化率在30%-50%的自然村达307个。自2012年以来,全县已建成美丽小城镇3个、美丽村庄61个,打造自治区级示范村4个,市级示范村8个、县级示范村78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黄河生态经济带美丽宜居村庄为主攻方向,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黑臭水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清洁由“短期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工作原则

  1.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和中心村建设方案,统筹推进村庄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坚持示范带动、先点后面,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2.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3.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县级抓协调、抓督导,乡镇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抓落实,明确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4.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树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不良生活习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5.创新机制,长效运行。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控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保证设施“建一个、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

  紧扣“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创建目标,围绕建设庭院美、村庄美、田园美、环境美、乡风美的“五美乡村”,大力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提升、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提标改造、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六大工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和运营维护机制长效运行,公共服务体系显著提升,村庄整体美丽宜居,村民环境保洁意识明显增强。到2023年底,全县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和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建成生态美丽宜居示范大村庄30个,实现138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1.开展乡村规划编制。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要素配置,围绕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政府驻地为支撑、中心村为补充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聘请区内外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2021年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完善陶乐、黄渠桥、姚伏、崇岗等重点镇功能布局,完成52个中心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制定中心村建设方案。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延续性。(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村镇。以产业为依托,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推行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一村一庄”发展模式,探索农村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统筹村庄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强化水、电、暖、路、气、讯、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配套村级多功能活动场所、民事代办、卫生室、幼儿园、文化广场、健身设施、休闲公园、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综合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电商等便民服务设施,打造高标准美丽宜居小城镇和中心村。2021年实施红崖子乡和宝丰镇全国农业产业强镇、陶乐镇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镇、黄渠桥高标准美丽宜居小城镇等4个重点小城镇建设,2022年实施姚伏镇、崇岗镇、头闸镇3个重点小城镇建设,2023年提升渠口乡、灵沙乡、通伏乡、高庄乡、高仁乡5个一般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真正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2021年建设姚伏镇灯塔村、灵沙乡胜利村、宝丰镇兴胜村、崇岗镇常青村4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完成135个行政村美丽乡村标识牌;2022年计划建设13个中心村大村庄,2023年计划建设13个中心村大村庄(每个乡镇1个)。(责任单位:红崖子乡、宝丰镇、陶乐镇、黄渠桥镇、住建局、姚伏镇、灵沙乡、农业农村局)

  3.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房风貌设计管控,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聘请区内外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具有“宁北民居”风貌的农房图集,提升乡村建设风貌,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完善农房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实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和危房改造项目,2021年建设抗震宜居农房321户,加固改造50户,危房改造30户。后续实现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即增即改。(责任单位:住建局、相关乡镇)

  4.建立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机制。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规划保留村庄填空做“加法”、不保留村庄做“减法”的思路,建立农村闲置房地退出整治利用机制,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整治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每个乡镇每年退出1—2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分期分批完成空置率在60%以上的规划不保留村庄房地和基本农田中间零星房地退出整治利用,稳步有序推进“一村一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平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调整入市、优先入市、整治入市”四种方式,建立差别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提高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为推进空心村退出和中心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农改中心、各乡镇)

  5.加强乡村生态绿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广场公园化”为目标,动员组织群众开展“四旁”绿化(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在房前屋后、闲置空地、道路两侧等种植乡土树木、花草和经济林果,实现可绿尽绿、应绿尽绿,切实让村庄和庭院绿化美化起来,建设一批绿色生态村庄。2021年,完成村庄绿化美化69个,主干道路绿化2条1073亩;2022年,完成村庄绿化美化56个,主干道路绿化3条3744亩;2023年,完成村庄绿化美化63个,主干道路绿化3条3664亩。实施平原绿洲绿网重点绿化工程,3年完成营造林面积8.3万亩,到2023年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二)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6.提档升级农村路网。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建、改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17.7公里,实施农村危桥改造6座。其中2021年完成34公里,改造危桥2座;2022年完成30公里,改造危桥2座;2023年完成53.7公里,改造危桥2座。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的整治,开展绿化、净化、美化,提升路域环境水平。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养护机制。以新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中心村)、改造提升城郊融合类、整治改善类村庄为重点,改造硬化村庄巷道200公里,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安装路灯1000盏。(责任单位:交通局、财政局、各乡镇)

  7.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加快“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改造提升平罗县城乡供水水源连通工程,建设北部片区、黄渠桥片区、河东片区农村配水管网215.75公里,配套安装管网信息化及居民用户智能水表18708户;2022年改造提升县城片区、崇岗片区、河东农村供水水厂、河西第三水厂,改造干支管网105公里,安装管网信息化及居民用户智能水表40614户;2023年完成县城南部片区农村人饮改造工程,改造干支管网70.64公里,安装管网信息化及居民用户智能水表57312户,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自来水水质达标率100%。(责任单位:水务局、相关乡镇)

  8.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建设数字乡村资源共享中心,搭建数字乡村展厅,完善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在13个乡镇144个村430个村民小组实施农村数字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加大电信“村村享”平台应用,推广乡村“小翼看家”“天翼大喇叭”等治理模式,2021-2023年建设5G基站300个,快递物流网点达到乡镇覆盖率100%,从2021年开始每年建设电信“村村享”平台30个以上,到2023年实现行政村覆盖面70%以上。实施通讯线下地工程11处15公里。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11个乡镇545公里高低压线路升级改造,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责任单位:文广局、公安局、电信公司、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

  9.稳步推进清洁取暖。稳步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采取煤改电、煤改气、空气源热力泵、太阳能板采暖等方式,以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建筑和13个乡镇中心村、示范村为重点,2021年完成1000户取暖改造,2022年完成2000户,2023年完成3000户。(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

  (三)实施农村垃圾治理提升工程

  10.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乡镇为主体,村(居)为单位,以清脏、治乱、拆违、植绿、建制为重点,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残垣断壁、废旧棚房、农业废弃物、草垛杂物、粪污粪堆、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危旧房屋等环境突出问题,实现道路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沟渠清洁“四洁”目标,确保村庄整体环境洁净清爽。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制定“清洁村庄”培树标准和以奖代补政策,每年培树“清洁村庄”100个,采取积分奖励、精神奖励等方式,开展“美丽庭院”培树评选活动,每年培育“美丽庭院”300户。(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妇联、各乡镇)

  11.开展生活垃圾治理行动。配齐配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农村垃圾中转站4个、新建2个,改扩建垃圾压缩站6座,配备10m³压缩车14辆,20m³勾臂车2辆,20m³自动压缩箱8个,灰土灰渣垃圾筒(箱)100个。新建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分拣中心2个,设立村分类分拣点28个,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2辆,电动保洁车142辆,铁质垃圾箱1649个,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模式,建立积分制奖励制度,3年内实现行政村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机制,每年投入托管费用2200万元,将全县农村环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垃圾分类处置管理等实行外包服务,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形成农村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责任单位:住建局)

  12.开展农业生产垃圾治理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企业,实施机械打捆灭茬、深翻(松)等秸秆还田利用项目,每年完成秸秆打捆收储50万亩以上,机深翻(松)3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新建13个乡镇农业废弃物回收点,全面回收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村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大户粪污处置设施,提升现有4家有机肥厂生产能力,新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1个,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11.35万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

  13.改造农村户厕。 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建设,以规划保留村庄和中心村为重点,通过铺设干支污水管网及入户管道,配套检查井及沉淀池,主推室内水冲式厕所,到2023年完成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3050户,其中,2021年完成1050户,2022年完成1000户,2023年完成1000户,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全面摸排查找问题,立行立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好冬季保温取暖、厕屋标准低、建而不用等问题,确保建成能用、建成好用、群众满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4.提标农村公厕。按照村村有水冲式公共卫生厕所标准,以村部、规划保留村庄、集贸市场、文化广场、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点等为重点,新建一批水冲式公共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已建成的64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落实公厕管护人员,成立维护服务队伍,确保农村公厕用得上、用得好、用得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健全粪液粪渣清运服务体系,配备抽粪车13辆,常态化开展清运服务。鼓励农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收集粪渣、粪液,通过沤肥等技术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使用,还土还田。把粪污处理同农村污水集中治理有机结合,将有条件的户厕和公厕粪污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到水质净化、无害化。探索第三方外包服务模式,提高农村厕所粪污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水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五)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提标改造工程

  1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为重点,整合环保项目资金与改厕项目资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确保污水处理持续达标排放,有效利用。2021年,提升改造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个,铺设集污管网30.9公里。2022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站3座,新建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个,铺设集污管网10公里。2023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站3座,铺设集污管网5公里。到2023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相关乡镇)

  17.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和保洁工作,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示范河湖”建设。以乡村建立属地管理清单,对农村沟渠河道内杂草、漂浮物和积存垃圾定期进行逐一清理,配套完善沿沟渠河道的垃圾收集设施,加强河渠沟道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确保沟渠河道清洁不留死角。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水源涵养、水土流失等治理工程,采取种植水生植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排查出的城关镇、黄渠桥镇等8个乡镇15个行政村23条沟渠分期分批进行分段砌护、岸坡整治、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计划2021完成2条,2022年完成14条,2023年完成7条。(责任单位: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各乡镇)

  (六)实施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工程

  18.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要求,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和奖惩机制,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树立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新风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创建一批卫生乡镇、卫生村,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宣传部、卫健局、妇联、各乡镇)

  19.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提升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提标改造144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镇和村(居)全覆盖,全县新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6个、实践站121个,其中2021年新建实践所6个、实践站31个,2022年新建实践站45个,2023年新建实践站45个。深化“田间课堂”“板凳课堂”等志愿服务品牌,进一步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让文明实践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责任单位:文广局、宣传部、各乡镇)

  20.深化拓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庙庙湖、拉巴湖等景区创建提升工作,做优黄渠桥镇黄渠桥村红色文化、崇岗镇常青村红树莓、高仁乡六顷地村怀旧文化等特色旅游村镇,开发一批农家客栈、乡村民宿,探索打造河东沙漠绿洲、河西万亩稻渔稻艺等农旅融合主题公园,培育一批国家级休闲农庄、乡村旅游重点村,支持旅游企业开发县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激活乡村振兴新引擎。创建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2个,培育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15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责任单位:文广局、各相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1年3月-2021年4月)。制定《平罗县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实施方案》,呈报自治区审定批准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各乡镇、各村按照到村到组到户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结合乡村实际需求,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清单。

  (二)组织实施(2021年5月-2023年10月)。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县乡村三级干部工作培训,全面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依据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安排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进度,保证建设质量,打好示范县创建攻坚战,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评估验收(2023年11月-2023年12月)。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全面验收,总结提炼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总结报告,申请自治区验收。

  (四)巩固提升(2024年1月-2025年12月)。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成果,提升全域整治水平,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为乡村振兴筑牢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妇联、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民政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编制、风貌设计、产业规划、政策研究、项目实施、应急处置、督查督导八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工作。

  (二)强化推进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乡村主体的工作推进机制,每个乡镇安排1-2名县处级领导,督促指导乡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每个乡镇安排2-3个部门,协助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落实项目、资金等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全面抓、重点抓,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实施、资金使用,带头包抓示范村建设,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抓、具体抓,每人包抓1-2个村,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建立依法合规、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奖惩机制,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推动农户行有示范、见贤思齐。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完善村民理事会、村民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探索“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落实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农业产业项目谋划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改厕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农房风貌设计、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负责农村排污总体规划,加快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编制、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工作。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路建设、危桥改造等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河湖治理等工作。县委网信办负责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团县委负责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县妇联负责“最美家庭”等评选工作。供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网络公司负责三线改造及数字乡村建设。县发改局负责配合建设项目谋划、申报、争取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筹措等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数据统计、宣传发动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四)创新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平罗县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平罗县农村闲置房地盘活利用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向试点县倾斜,优先使用地方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围绕“六大工程”初步谋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42.5亿元(见附件),拟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资金9.1亿元,市县资金16.5亿元,群众自筹及社会投资16.9亿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抗震宜居农房、重点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改厕、污水处理、乡村道路、绿化亮化、文化广场、健身设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项目和资金,集中打捆用于生态宜居美丽村庄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

  (五)推进“四权”改革。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四权”改革有机结合,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围绕土地权改革重在“盘活增值”,推进农村土地入市交易,探索开展“地票”交易模式,有效盘活土地资源,争取自治区支持平罗县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将平罗县创建为全区土地权改革示范县。围绕用水权改革重在“节水增效”,以总量、结构、效益三个方向同时发力,实现节约用水、提高效益、保障供给的目标。围绕排污权改革重在“降污增益”,通过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推动排污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发展绿色化。围绕山林权改革重在“植绿增绿”,通过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培育绿化主体,增加绿化投入,提高绿化效益,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国土增绿,助力美丽宜居生态村庄建设。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七)严格督查考核。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单列,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度一考核的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交叉抽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公布和通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

附件:1.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2021年-2023年)任务汇总表.xls

附件:2.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2021年任务分工表.xls

附件:3.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2022年任务分工表.xls

附件:4.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2023年任务分工表.xls

附件:5.平罗县2021-2023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中心村任务清单.xls

附件:6.平罗县2021-2023年分年度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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