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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1-07-24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

平罗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基础教育发展短板,突出优质均衡,抓住教师关键,强化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五大工程”,全力推动基础教育提档升级,着力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体育强县。力争到2025年,全县基础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和质量水平走在全区前列,学生获得感、教师荣誉感、家庭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1.强化德育培根铸魂育人功能。深入实施党建思政书记项目,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的“三进”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加强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思政名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以用好国家三科统编教材为基础,合理运用在线优质思政课资源,打造“同上一堂思政课”网络精品课活动,发挥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育人功能,全面提高中小学思政课质量。强化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政治属性,持续加强政治启蒙,聚力推动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创新亮点”精品工程,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参加“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学党史”等网络精品课学习,努力做到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简称“四史”)教育,把开展“四史”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让师生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德育工作体系,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强化德育研究,指导各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选树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3所,总结推广一批优秀德育工作案例。中小学校坚持每周一及重大节庆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每周组织开展1次主题班、团、队会,每学年至少安排1周时间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

  2.提高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水平。落实《平罗县促进体教深度融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实施方案》,强化体育教会勤练常赛,健全县校班三级体育竞赛机制,构建“基本技能+专项技能+健康教育”的教学模式,丰富校园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活动不低于1小时,培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0所。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确保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近视眼防控率持续下降,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打造近视眼防控国家级试点县、体教融合自治区级示范县。实施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美育“教会、勤练、常展”,每年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活动,努力打造5个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队,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积极鼓励并组织校园艺术、阅读、科技创新等第二课堂和社团活动,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强化劳动教育“会劳、崇劳、勤劳”,落实《平罗县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创新素养与综合实践相结合的劳动课教育模式,每年精心打造10节劳动教育精品课,培育6所劳动教育示范校,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型劳动的实践场所,争取挂牌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个。(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民政局、文广局、科协)

  3.着力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加强家校协作,指导各校园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每个学校至少确定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举办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定期开展家访。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设,以城关三小、第三幼儿园、通伏小学三所市级家庭教育示范校为引领,培育一批家庭教育示范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等资源向学生免费开放,引导中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各乡镇)

  4.不断提高健康教育水平。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医教协同联动,配齐配强医护人员,每年培育自治区级健康学校5所。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配齐心理咨询室,采用专兼职结合的方式配足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及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

  (二)实施资源增量达标工程

  5.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纳入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实施。加强城镇幼儿园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确保配套幼儿园与新建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中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原则上3000人以上规模的城镇小区应配建1所幼儿园。制定第四期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新建、迁建幼儿园建设步伐,到2025年,争取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落实自治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标准,严格执行《平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支持小区配套幼儿园普及普惠办园,争取在2025年之前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通过自治区评估认定。(牵头部门: 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6.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统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严格落实《平罗县“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加快城镇学校扩容改造建设,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求,逐步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办学,化解2000人以上大校额。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统筹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相对集中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信息化、实验仪器、图书、劳动教育器材等装备的管理监测、有效使用和补充更新机制,力争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7.推动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统筹资源、加大投入,着力改善2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增加选课走班普通教室,加强数字化实验室、智能化探究室、社团活动室、体育场馆等建设,满足新课改新高考要求。鼓励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开展科技、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依托平罗中学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品牌效应,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强课程特色建设,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扩大平罗二中自主招生规模,提升艺体特色办学质量,培育打造为自治区级特色品牌学校。力争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

  8.推动特殊教育延伸融合。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对机制,落实“一人一案”,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大投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招聘录用专业教师,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发挥特殊教育学校优势,辐射带动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功能效益提升。支持各类学校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原则上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鼓励幼儿园、中小学、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残联、审批局)

  (三)实施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工程

  9.严格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指导各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时;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规范教材、教辅和教学资源审核选用机制,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格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坚持提前备课,严禁不备而教、超标教学等违背教学规律的行为。制定出台《平罗县中小学加强“五项管理”实施意见》,以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小切口”推动教育“大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制定出台《平罗县学前教育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幼儿园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规范办园行为,严禁小学化倾向。(牵头部门:县教体局)

  10.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平罗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聚焦“三个课堂”应用,不断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强化教学常规过程性监督管理,指导教师熟练掌握教学基本技能,认真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技术,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课前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课后做好巩固练习;把握学段和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创新素养教育,注重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人格、创新方法的培养和形成,始终上好每一堂课。强化以赛代练促提升,指导学校精心组织说课、磨课、听课、评课、公开课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课摸底、推门课检查、优质课评选、竞赛课展示、示范课推广等活动。强化教研室的教育质量监测职能,充实教育监测力量,发挥监测结果的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牵头部门:县教体局)

  11.强化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完善控辍保学“三包三保”制度,强化“双线控辍”责任,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严防辍学新增反弹。采取“互联网+教育”线上对接、教研合作体等方式推进校际合作,统一城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管理、业绩考核、教育评价标准和要求,全面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建立学业水平分级监测管理考评制度,监测考评结果作为校长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 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

  12.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实施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制定教研员岗位标准,遴选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实行专职教研员任期制,建立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机制。建立教研员包片区、包学校、包学科、包教师、包质量制度。采用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强化城乡联动教研,加强校本教研。教研员每学年线上线下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不少于6节,听课评课说课等活动不少于80节次,加强学科研究和教学工作指导,提升校(园)本教研质效。建立全县统一标准、学校规范实施、教师积极参与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研究、专题讲座和学科课程研修等形式,满足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大力组织参加自治区、市、县三级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和精品示范课评选活动,培育国家、自治区、市、县级优秀教学成果。(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社局)

  13.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巩固“互联网+教育”达标县成果,积极创建“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加大《平罗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落实力度,在5所自治区级标杆学校各建设一个基于大数据、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的VR教室,引入教学管理、学科工具和人机对话等教师教学智能助手和配套教学资源,在宁夏教育云平台上创建30个名师工作室,不断提升宁夏教育云平台应用能力。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的提速升级,全面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应用。不断完善空中课堂长效机制,着力加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在线互动课堂应用的监督管理。建立教师使用资源、上传课程、在线互动、应用研究的审核把关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优质资源班班通的常态应用,推广使用数字教材,形成课内与课外、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依托自治区、市、县、校四级贯通的教育大数据治理体系,加强智慧校园建设。(牵头部门: 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网信办)

  (四)实施新时代强师培优工程

  1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制定出台《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考评、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施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建立师德师风承诺、负面清单和失范通报警示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评价与教师人事档案同步管理。加强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突出典型树德,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社局、县委政法委)

  15.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探索建立与师范院校、教研机构和订单式培养培训教师新机制,畅通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层次提升通道,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强化对非师范类教师专业能力培训,逐步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全部持证上岗。以“乡村教学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培养壮大教学骨干名师队伍。(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编办、县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16.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加大教师培训管理力度,积极落实自治区、市、县、校四级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和菜单培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推行校(园)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围绕校(园)长专业标准,落实校(园)长专业素质基本要求,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园)长队伍。加大校本培训研修力度,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提升教师“三全育人”和驾驭课堂的能力,实施思政课教师、音体美教师、劳动教育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新入职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端研修计划,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到东部发达地区和国(境)外参加培训,强化跟岗实践和实地研修。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互联网+教育”与学科深度融合应用水平,力争2025年,实现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测评100%达标。(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社局)

  17.培养拔尖领军人才。积极争取签约公费师范生,探索建立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机制,加大教育科研活动经费投入和落实教育政策支持力度。实施第二届“三名工程”,发挥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专长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教育体育局每年在全县评选名师50名、优秀班主任30名、领航书记校(园)长10名,县委和县政府适时评选表彰名师50名、优秀班主任30名、领航书记校(园)长10名。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骨干教师比例达到10%、15%、20%,形成教育家型教师的内涵发展格局。(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

  18.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核增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落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少先队辅导员津贴、寄宿制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公办园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逐步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社保待遇、奖补制度、骨干教师津贴等,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理顺实验员、校医等职称评聘渠道。营造尊师重教、师道尊严的良好风尚,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五)实施改革创新引领工程

  19.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清理与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教育评价总体改革要求。依据国家、自治区、市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和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标准,推动我县幼儿园、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改革,定期组织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考查,将中小学教师家访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教育评价改革。将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社局)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增加中考体育分值,将美育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设学生综合素质管理平台,将品行日常表现、体质监测、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逐步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

  2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通过编制配备和政府专项保障相结合等方式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逐步提高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园)安保、食堂从业人员、保育员、宿管、医护、后勤等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统筹协调、稳妥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统筹调配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通过城乡结对、校际协作、走教互帮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均衡配置。(牵头部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财政局)

  22.提升校园治理水平。认真落实《平罗县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和《平罗县校园治理达标和示范县(校)创建实施方案》,推进校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一体化、格局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力、齐抓共管的校园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园)封闭化管理和校园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视频报警、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的“四个”100%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使用,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园)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全县校(园)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教师减负十项措施,从严控制面向学校、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保障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建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依法打击围堵学校的“校闹”行为,提升法治校园建设水平。落实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整治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不良行为,严查超国家课程标准和超规定时间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牵头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处级领导同志包抓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督导,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清单,完善政策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落实,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县教体局按照“五大工程”和22项具体措施,制定详实任务清单和具体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安排经费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五大工程的支持与引导。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学校成本核定、成本分担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成本核定及时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三)健全激励约束。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约束奖惩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切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合力。县教体局每年12月将各部门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考核评价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

附件:平罗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责任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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