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党建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党务公开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1-04-01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平罗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党委关于深化群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关于印发宁夏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1号)和《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0〕4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红十字会第六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优化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治理监督、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强三性去四化”(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有效提升服务群众和核心业务工作能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群众团体组织。

  二、改革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推进红十字会党的建设,积极成立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自治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红十字会)

  2.加大县委、县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建立红十字会向县委、县政府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内容。按照《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3〕1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县委、县政府加大对红十字会的人才培养、重大事项、经费支持力度。将红十字会列入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健全红十字会与有关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将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纳入全县“十四五”总体规划之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研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理顺管理体制,健全领导机构。县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具有独立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办公场所,机关列入机构编制管理的群团机关序列。健全理事会领导班子,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保持相对稳定。会长由县人民政府联系领导兼任,常务副会长为县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副会长探索实行专兼挂,兼职、挂职副会长主要从不同行业、领域中推选。根据红十字事业发展需求,充实机构和人员设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红十字会)

  2.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依章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形成理事会决策、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提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红十字会员的比例,增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红十字会)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基层治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在乡镇、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各乡镇结合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执法力量工作,将基层红十字工作纳入乡镇群团工作统筹管理,做到有负责红十字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工业园区)

  2.发挥红十字基层阵地作用。加强红十字救护站、博爱家园、博爱卫生服务站等红十字基层阵地的服务功能,使其成为基层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增强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工业园区)

  3.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道公益事业。改进红十字会员管理工作,实现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协调教育部门严格按照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青少年提供道德实践平台,帮助其树立人道理念,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机制,为志愿者提供参与服务活动必需的食宿、交通等经费保障,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加大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社区等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和表彰力度,培育志愿者骨干,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

  (四)提高人道救助能力

  1.做好“三救”“三献”等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做好紧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等工作。积极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加强红十字紧急救援力量的储备。持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民生工程,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扩大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建立健全红十字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拓宽筹资渠道,创新筹资方式,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筹资网络。加强与捐赠者的沟通联络,与捐赠者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对捐赠者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

  2.加强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继续组织实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天使计划”等品牌项目,加大救助力度,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卫健局、县教体局)

  3.建设“网上红十字会”。推动互联网与红十字事业的融合发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构建“互联网+红十字会”的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网上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委网信办)

  (五)强化公信力建设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信息公开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捐赠款物使用和审计情况,通过平罗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

  3.加强红十字宣传。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救援工作,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专职干部、会员和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人道传播,普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成立红十字会改革领导小组,细化《平罗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稳妥有序推进。加快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十四五”红十字会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促落实。改革领导小组要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证。 

平罗党建网

主办: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网站地图
备案号: 宁ICP备19000062号-1      宁公网安备 64022102000044号
地址:宁夏平罗县西区行政大楼     电话:0952-6095067     邮编:753400

backg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