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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纪委监委“345”回访教育机制唤回干部精气神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9-08-19

  平罗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执行力度的同时,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实施“345”回访教育机制,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教育,帮助和促进受处分党员干部卸下包袱“再出发”。

  “三个坚持”精准施策,力求回访教育有深度。一是坚持分级回访。制定下发《回访教育办法》,明确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原则,以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职级来划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实施,县直部门一般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所在党组织负责实施,乡镇党员干部及村干部的回访教育由乡镇纪委负责实施,做到任务、责任两明确。二是坚持因人施策。开展回访教育前,明确回访对象、回访内容、回访步骤,回访人员提前熟悉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案情,多渠道了解受处分对象各方面的表现,受处分人的工作、生活态度在受处分前后的变化情况,切实找准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有针对性进行回访教育。三是坚持形式多样。针对受处分人群的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差异,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主要采取直接回访受处分人、听取受处分人单位意见、发放回访教育征求意见函、回访受处分人家属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掌握受处分人政治思想表现和现实表现,全力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个到位”对症治疗,力促回访教育有温度。一是思想教育到位。注重把党纪法规教育同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回访对象找准违纪原因,分析违纪事实,解读受处分依据,帮助他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错误,切实增强回访教育的实效性,使受处分人员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同时,加深对党纪法规的认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疏导帮教到位。针对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对受处分人员采取不同的回访方式,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暖人,力解思想“疙瘩”,同时,针对回访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会同所在单位领导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面对面谈心,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沟通反馈到位。通过谈话教育、回访交心、侧面了解等方式,深入到受处分人员单位和家庭,重点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座谈、征询意见、了解情况,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给予实事求是的肯定和评价,听取干部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的评价,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四是回访登记到位。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回访档案,一人一档,全程留痕,重点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存档管理,回访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岗位调整、提拔任用和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个结合”严管厚爱,确保回访教育有力度。一是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相结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二是回访教育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德、能、勤、绩、廉状况,把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干部考核、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干部,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重新任用建议。三是回访教育与提升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面对面谈话等方式,依据党纪政务法规,向受处分党员干部宣传党章、党纪知识,消除其认识上的误区,让其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性质,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训,努力工作。四是回访教育与帮助排忧解难相结合。积极抓牢受处分人员的“需求点”,对受处分人员做到不冷漠、不歧视,多交流、多鼓励,帮助他们消除思想上的种种顾虑,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不仅在思想上、政治上,同时在生活上都能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五是回访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回访教育的过程中,帮助发案单位分析查找存在的制度漏洞,查漏补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平罗县纪委监委  刘君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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