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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2-03-09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全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全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结合全区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日”“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和全市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县委决定今年三月在全县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通过组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打造先行区建设排头兵、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2022年3月1日(星期二)起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活动时间为期一个月。

  1.举办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组织县级领导同志、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辅导。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2.召开一次廉政教育工作会议。围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就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3.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增强“一把手”、新任职和交流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一把手”、新交流任用和提拔领导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场馆等,现场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4.观看一部廉政警示教育片。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集中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拍摄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等,并组织开展观后感大讨论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5.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围绕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增强廉洁齐家意识,营造良好的家风和社会风气,通过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倡议书、评选“廉内助”、发送廉洁家风寄语、评选最美家庭等形式,弘扬廉洁家风,建设幸福家庭。

  牵头单位:县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6.开展一次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以“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日”为契机,组织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规范从政行为。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7.举办一场青年干部演讲比赛。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以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为主题,举办青年干部演讲比赛,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8.组织一次廉政知识测试。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县干部开展线上线下知识测试活动,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和遵守党纪政纪法规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同步启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把开展各项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廉政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主责主业相结合,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各牵头部门(单位)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牵头工作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部署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

  (二)聚焦主题,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聚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围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一主线,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握活动实效,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法意识。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统筹运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成果,建立健全规范廉政教育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提升廉政教育综合质效,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三)结合实际,营造氛围。各单位既要落实好全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各单位要及时撰写活动信息,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营造好氛围,不断扩大“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各单位于4月8日前将纸质版活动方案、总结、信息等档案资料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宣教中心。(联系人:刘盈盈,联系电话:0952-609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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