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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1-01-26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切实做好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和送温暖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现就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帮扶解困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慰问对象

  (一)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移民群众、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员、教师、职工、遗属、下岗失业人员;

  (二)劳动模范、各行业先进工作者、一线工作者、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含卸任村干部)、支援平罗建设的志愿者;

  (三)规上企业、困难企业及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和驻石、驻平部队;

  (四)其他慰问对象。

  三、慰问时间

  2021年1月下旬至春节前。

  四、慰问安排

  按照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我县“春节”期间取消大型慰问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相关慰问。县委组织部(含老干部局)负责慰问卸任村干部、困难老党员、离退休干部;县人大办、政协办负责慰问生活困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宣传部负责慰问新闻单位、一线新闻工作者、道德模范和文化名人;县委统战部负责慰问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宗教界人士代表;县民政局负责慰问节日期间上班单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机构、村(居)和先进社会组织;县人社局负责慰问退休、工伤、下岗失业人员和劳务输出中的困难户;县总工会负责慰问劳模、困难职工;县工信局负责慰问规上企业、困难企业和企业先进工作者、改制企业职工;县住建局负责慰问环卫工人、节日上班城管人员;县教体局负责慰问有特殊贡献教师和困难教职工;县残联负责慰问多残和老残一体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困难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残疾人困难家庭;县妇联负责慰问女性困难老党员、卸任困难村妇代会主任、贫困单亲母亲、贫困留守妇女、患大病贫困妇女、困境儿童;团县委负责慰问大学生志愿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慰问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劳务移民困难群众;德渊集团负责慰问节日上班供暖、供水职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慰问驻石、驻平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县卫健局负责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县信访局负责慰问信访困难人员;各乡镇、其他各部门按照前期上报的慰问名单进行慰问。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市、县关于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等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系统“送温暖”慰问活动,严把慰问对象审核关,规范资金管理。慰问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通过致慰问信、转账、低保一卡通与工资卡直接发放等形式,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各类慰问对象手中。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慰问信在各类媒体刊登播放,并广泛宣传我县“送温暖”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信等宣传手段,做好慰问活动的宣传工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于2021年2月24日前,将活动相关情况、典型经验及时报县民政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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